我国没收财产刑的存与废——比较视角与应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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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成宽.我国没收财产刑的存与废——比较视角与应然选择[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3(1):11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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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成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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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北京,1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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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BGZYKY20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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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纵观当今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刑法通常规定特别没收制度,只有少数国家或地区刑法规定了一般没收制度,我国就属后一类之列.究其本质,虽与一国法律文化传统相关,但刑法发展至今日,仍在刑法中保留一般没收财产刑,既与当代社会价值、刑罚理念、刑罚目的相悖,也存在着适用上难以克服之弊端.因而,应对我国的没收制度予以完善,从最终的发展方向看应予废除,并建立相关替代和补充制度,以与当今国际刑罚发展趋势相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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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没收财产 比较视角 应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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