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没收财产刑的存与废——比较视角与应然选择
引用本文:贾成宽.我国没收财产刑的存与废——比较视角与应然选择[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3(1):116-120.
作者姓名:贾成宽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北京,100042
基金项目:2013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BGZYKY201325).
摘    要:纵观当今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刑法通常规定特别没收制度,只有少数国家或地区刑法规定了一般没收制度,我国就属后一类之列.究其本质,虽与一国法律文化传统相关,但刑法发展至今日,仍在刑法中保留一般没收财产刑,既与当代社会价值、刑罚理念、刑罚目的相悖,也存在着适用上难以克服之弊端.因而,应对我国的没收制度予以完善,从最终的发展方向看应予废除,并建立相关替代和补充制度,以与当今国际刑罚发展趋势相协同.

关 键 词:没收财产  比较视角  应然选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