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停用印章的管理 |
| |
引用本文: | 曲绍燕,徐道林.浅议停用印章的管理[J].山东档案,2002(4):29. |
| |
作者姓名: | 曲绍燕 徐道林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印章是因需要而产生.如果不需要了或不能满足需要,则要废止.而废止的印章中,有些仍有凭证或其它作用,应加以保管.什么印章可以销毁,哪些应该保存,怎样保存最好?这是个不大而又不小的问题.所谓不大,即如果鉴别得当,保存得法,则不成问题:所谓不小,即若鉴别不力,保存无章.则会带来麻烦,甚至会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损失.以至冤假错案的出现.笔者据此谈点粗浅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促进对印章的科学管理.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