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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育简论
引用本文:江有标.音乐美育简论[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5):45-48.
作者姓名:江有标
作者单位:云南丽水师范专科学校松阳校区,浙江,松阳,323400
摘    要:美育是人类灵魂的体操,音乐美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全面地培养人。音乐在聆听与倾诉中让学生学会审美,学会立美,学会被审美。要始终牢记音乐是声音(听觉)的艺术、情感的艺术、表演的艺术,以情声动人,以美声感人,实践音乐美育的良性互动,实现以美育人的最终目标。

关 键 词:音乐美育  简论  良性互动  最终目标  以美育人  学会  艺术  审美  学生  立美  表演
文章编号:1002-1477(2005)05-00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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