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下的知识产权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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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RONALD .C.C,王恒福,马明宇.中国法律下的知识产权质押[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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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RONALD .C.C 王恒福 马明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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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世界银行集团外国投资咨询服务局(FIAS) 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IFC/PEP-China)咨询顾问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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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种原因造成了知识产权担保在发放信贷方面的重要性不如其他财产的担保。原因之一是知识产权具有一些特殊属性,一些潜在贷款人对这种财产属性缺乏了解。另一个原因是对许多知识产权的估价存在困难,相关法律在调整这些法定权利上的担保权益方面也不甚健全。尽管金融机构及其法律顾问已经越来越多地理解了知识产权担保借贷中的诸要素,但以知识产权担保的融资仍处在初期阶段。这是一个无论在法律领域,还是在信贷实践方面都很复杂的问题。立法者在回应专门立法需求以促进其发展方面也行动缓慢。这就进一步增加了用知识产权这种价值可能很大、但寿命又可能很短的财产做担保提供信贷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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