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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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磊.试论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4):9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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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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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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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范式研究--研究型教学”(项目编号:13G111);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教材中的爱国主义教育研究”(项目编号:CSQll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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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是适应课程性质、贴近学生实际、增强教学效果的需要。案例教学法具有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接纳和增强课堂互动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通过正面案例激励和启发学生,反面案例警示学生,典型案例熏陶学生,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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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例教学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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