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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裁判,可否?
引用本文:朱华贤.不做裁判,可否?[J].教育科学论坛,2002(10):40-40.
作者姓名:朱华贤
摘    要:从表现形式来说,中国的传统教育,我以为,主要是两种:一种是传授,另一种就是裁判.对第一种表现形式,我们已经评判得很多,现如今,几乎每一位教师都知道,教学不是只传授知识;但对于第二种表现形式,却并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有的甚至还根本没有认识到,有的以为教师就是裁判,而裁判的天职就是评定优劣,决断正误,因而,在自己的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堂堂正正地扮演着高级裁判员的角色,总是居高临下地、说一不二地、甚至将错就错地做着判断,下着结论,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仿佛真理的标准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关 键 词:裁判  教师  传授知识  传统教育  表现形式  教学  评判  根本  知道  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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