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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摘    要:7月15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文《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苏教高2011]23号),我院名列其中,并被确定为2012年启动建设单位,建设期为三年。作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我院将遵循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牢牢把握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主线,主动依托行业、对接产业、服务企业。通过现代物流学院和苏州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建立

关 键 词:高等职业院校  提高质量  建设单位  办学理念  服务社会  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现代物流  示范性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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