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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规定的“为公众所知”的含义
摘    要:"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是专利法中的重要概念,准确理解"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对于理解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以及对现有技术抗辩,都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为公众所知"是判断是否属于"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的重要条件。本文从实践中的案例出发,讨论了"为公众所知"的含义,研究了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并分析了"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与其他相近概念的区别,并对《专利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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