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立法不足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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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支果.《律师法》立法不足之我见[J].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7(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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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支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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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的律师法律制度不仅是其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础,而且是其市场经济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我国1996年颁布施行的《律师法》,是基于《律师暂行条例》之上的新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律师立法,它对我国法治、经济以及律师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律师社会服务功能的日益增强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进步,现行《律师法》已暴露出一些问题,研究其立法不足并尽快加以修改完善,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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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法》 立法 法律制度 定位 律师 执业条件 管理体制 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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