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精神,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现就“十一五”期间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创新中等职业学校用人机制,加大财政的支持引导力度,全面推动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快造就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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