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无人驾驶汽车作为“站在四个轮子上的机器人”,正成为汽车领域的新蓝海。各国无人驾驶汽车领域的竞争已不仅是技术的竞争,也是人工智能的法律竞争。面对无人驾驶汽车的大趋势,我国立法应当为其提供从研发到责任认定的全方位的规范。首先,在发展进路上,无人驾驶汽车应当选择渐进式发展路径,且前期不以学习能力为其必备的技术内容;其次,在制度保障上,通过许可制度、强制认证制度、乘客隐私权保护制度和运行报告制度等,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与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最后,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在侵权责任与产品责任之外,还存在各方均无过错的情形,对此,扩充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将汽车制造商和车主纳入无过错责任主体,方能保障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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