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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教育的人文性和实践性
引用本文:周贤日,麦培年.论法学教育的人文性和实践性[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1).
作者姓名:周贤日  麦培年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510631(周贤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510450(麦培年)
摘    要:法律本身的实践性特点极强,法学教育应注重人文性,兼顾实践性,根据大学法学教育的时限,合理设置课程,才能培养出有一定文化素养又有较高法律技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法律人才。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人文性  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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