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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企业领导者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实践
引用本文:王树安.我对企业领导者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实践[J].平原大学学报,1996(4).
作者姓名:王树安
作者单位:新乡市百货大楼 新乡
摘    要:企业的“企”字上面是人字,下面是个止字,从它的结构上就形象地说明了如果没有上边的人字,企业的生命就停止了,可见企业人是本。而人又必须首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职业道德的人就不干好事,也干不好事,所以德是人之根。然而,搞企业只靠一个人不行,一个人本事再大,也力量有眼,要靠全体职工。三个人字组合到一块是“众”字,群众的力量大,加上每个人都有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力量更大,企业必然兴旺发达。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在这个“众”字里面是上边的那个“人”字。处在众人之上,更要做好人。也就是说,企业的领导者要有更优良的职业道德品质:为人表率,以身作则。在《新乡市行为道德规范》中,职业道德部分的第一条就是“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这八个字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它要求我们要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要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效益,求实效,对业务精益求精。那么什么叫敬业精神、责任感、事业心呢?一个商业企业的领导者怎样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呢?我看最通俗的解释就是三句话24个字:把心操够,把劲使足;多“喝”墨水,少喝酒水;先正人品,再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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