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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档案馆查阅不开放档案的手续
引用本文:秦立丽,张立娜.区县档案馆查阅不开放档案的手续[J].北京档案,2009(3):35-36.
作者姓名:秦立丽  张立娜
作者单位:北京市平谷区档案馆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关 键 词:区县档案馆  开放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查阅  手续  企业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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