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档案馆查阅不开放档案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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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立丽,张立娜.区县档案馆查阅不开放档案的手续[J].北京档案,2009(3):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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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立丽 张立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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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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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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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区县档案馆 开放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查阅 手续 企业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经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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