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忌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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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之如.明星“代言”忌违法[J].今传媒,2010(1):10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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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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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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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国广告协会对侯耀华代言的十则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点评专家表示,这些违法广告基本上包含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形式。刊发或播出前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并先后或分别被浙江、辽宁、山西、河北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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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法广告 广告协会 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青年报 广告商 明星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主管部门 点评 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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