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通过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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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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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记者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获悉,目前,北京、广东、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江西等6省、区、市完成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共有250家中介机构通过资格认定。 截止2002年3月份,公安部完成了对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现共有27个省、区、市662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通过了资格认定。获得资格认定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需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并向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才能最终获得合法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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