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不该起诉的名誉侵权案
引用本文:魏坤梁.不该起诉的名誉侵权案[J].武当,2005(5):60-61.
作者姓名:魏坤梁
摘    要:对于和有禄诉张杰侵权一案,概括起来说,我认为张杰《〈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一文中的有些措词, 确实带有代表了一个群体思想上主观的鄙夷、抨击的含义。但根据有关法律解释,这些措词并没有损害到和有禄法律意义上的名誉权。将一般的名誉,完全当作了法律意义上的名誉,这是对法律意义"名誉"的误解。所以,这是一起不应该起诉的民事案。关于名誉权的法律解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主编、法律出版社于2004年1月出版的《法律辞典》447 页上是这样解释的: 名誉权:指自然人以及法人就自

关 键 词:名誉侵权案  《〈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  起诉  法律意义  群体思想  法律解释  和有禄  名誉权  张杰  措词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