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间阶层的法律文化品格与社会法治功能 |
| |
引用本文: | 吴炜炜.中国中间阶层的法律文化品格与社会法治功能[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56-60. |
| |
作者姓名: | 吴炜炜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公共管理系,江苏 南京 210036 |
| |
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课题(12SEW-Y-H30). |
| |
摘 要: | 我国社会转型期,中间阶层成为社会结构分层体系中的新生主体力量,这是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现实语境。我国的中间阶层在很多方面已经形成某种"共同体意识",他们经济收入中等,占有文化资本,政治冷漠和政治自觉性同时存在,具有敏锐的法律权益意识。从伦理视角分析,中间阶层所具有的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参政意识,正体现了其追求公正、自由、责任的法律文化品格,在法治国家建设、权利本位法律体系构建、民主与法制互动、现代法治社会文明环境塑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中间阶层话语权机制,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
|
关 键 词: | 中间阶层 政治参与 文化资本 权利意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