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产业化”与教育法的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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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金火.试论“教育产业化”与教育法的冲突[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81-83,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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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金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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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安徽,马鞍山,2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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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是事关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教育的快速发展,有人根据西方经济学家的有关理论提出了“教育产业化”的思想。实践证明这一理论的选择,与我国现行的教育法相冲突,它的存在使我国教育朝着盈利的方向发展,助长了教育乱收费现象的蔓延。因此,应当慎思而行,依法治教,逐步走出“教育产业化”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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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产业化 冲突 教育法 依法治教 |
文章编号: | 1004-4310(2006)04-0081-03 |
收稿时间: | 03 17 2006 12:00AM |
修稿时间: | 200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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