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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理教材中“特性”一词用法的商榷
引用本文:孙桂娟.对物理教材中“特性”一词用法的商榷[J].教学与管理,2005(22).
作者姓名:孙桂娟
作者单位:河北唐山市第六十七中学
摘    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九年级物理第十章“运动和力”第五节“物体的惯性”(第36页)中,有关惯性一词的描述原文如下:“从牛顿第一定律可以知道,一切物体都有保持原有运动状态的特性。我们把物体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特性叫做惯性。牛顿第一定律也叫惯性定律。”笔者认为“特性”一词用得有些不妥。“特性”一词在物理学中常指某事物所特有的性质,能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物理性质。当一些外界条件发生改变时,特性有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往往用物质的特性来鉴别不同的物质。如:水在4℃时密度最大,大于4℃时热胀冷缩,小于4℃时热缩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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