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兴趣·智能——学习《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中关于美术教育任务与要求的体会 |
| |
引用本文: | 王子健.情感·兴趣·智能——学习《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中关于美术教育任务与要求的体会[J].幼儿教育,1982(9). |
| |
作者姓名: | 王子健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幼儿教育研究室 |
| |
摘 要: | 《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明确提出了美术教育的任务要求:“在幼儿观察物象的形状、颜色、结构等的基础上,培养他们用绘画和手工(泥工、纸工,自制玩具等)充分表现自己对周围生活的认识和情感。初步培养幼儿对美术的兴趣以及对大自然、社会生活、美术作品中美的欣赏力。发展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创造力,发展手部肌肉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初步掌握使用美术工具及材料的技能。”我体会,要实现这个要求,我们在进行美术教育时,应在情感、兴趣、智能上下功夫。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