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二○○二年一、四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 |
摘 要: | 一、考试专业详见《河北省2002年1月、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二、报考条件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举行的自学考试。2.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原则上限本系统考生报考。除“公安管理”(本、专科)专业外,其它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系统以外的考生也可到部门报考。3.报名参加本科各专业论文答辩或毕业综合考核的考生,必须是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4.病残者可选择适于自己身体状况的专业报考。5.因考试作弊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