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采乐”商标争议案看商评委裁定的法律效力--兼谈《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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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桃,袁晓东.从“采乐”商标争议案看商评委裁定的法律效力--兼谈《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5章[J].科技管理研究,20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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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桃 袁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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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81 2.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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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促进大学技术转移的法律与政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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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长达12年的“采乐CAILE”商标争议案中,商标权人收到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3次裁定,经历了法院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虽然“采乐CAILE”最终得以维持,但“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商标权人在商标争议过程中遭受重大损失。正值商标法修订之际,我国应吸收行政立法的最新成果,全面体现行政行为确定力理论,引入情势变更原则和信赖利益保护制度,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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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裁定 确定力 信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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