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劳动就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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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锦华.浅议劳动就业权[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27(10):12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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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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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 广东广州51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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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业是民生之本,从法学角度谈设计和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问题,首先要明晰劳动就业权的内涵。笔者认为,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依法所享有的一切与就业有关的利益、自由、资格和能力。劳动就业权兼具经济权和社会权的性质。劳动就业权包括职业获得权、工作自由权、就业平等权、就业服务权、失业保障权等。劳动就业权的制度化包括劳动就业权利目标的形成、劳动就业权概念剖析、劳动就业权法定化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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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就业权 概念 特征 性质 内容 保护 |
文章编号: | 1007-1792(2007)10-0122-05 |
修稿时间: | 200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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