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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采访对象采写谈
引用本文:刘李红.特殊采访对象采写谈[J].当代传播,1996(4).
作者姓名:刘李红
作者单位:新疆法制报社
摘    要:人物采写是新闻记者的基本功之一。在我采写的新闻作品中,有一部分是写服刑人员的。这是特殊的采访对象,所用的采访方法也与一般的采访对象不同,在实践中自己也积累了一些体会。 法制新闻的采写较一般新闻的采写难度大一些,既要求事实真实,又要求运用法律法规准确。从事法制新闻报道的记者涉足的法制领域常常是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汇集点,而这些部门或机构的工作内容和形式又总是受制于某种强制性的规范,处处表现着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严谨性。因此,在法制新闻的宣传报道中,对特殊人物的采写与一般新闻人物的采写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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