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的断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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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惠芳.“原件”的断想[J].中国教师,2006(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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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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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家港市沙洲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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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级骨干老师的复评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仔细阅读文件,才发现今年的标准与以往有所不同。说所有参评教师需要上交各级各类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件。为什么非要原件呢?我们都在猜测,心里挺纳闷。复印件难道不好吗?我向来生怕原件上交后可能丢失,再说材料多了不好整理。不过,疑惑归疑惑,最后还是按照上级精神认真执行。慢慢地,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委,说是有些评选活动中有老师造假,把别人的证书复印了上交,把别人发表的文章换了名字上交,以蒙混过关。为了获得第一手真实的资料,在进行骨干教师评选时,市教育局规定所有证明的材料力求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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