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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不盖印问题之我见——兼与张松祥先生商榷
引用本文:郑彦离.公文不盖印问题之我见——兼与张松祥先生商榷[J].档案管理,2014(6).
作者姓名:郑彦离
作者单位:中州大学;
摘    要:一般公文应在正文之后署发文机关名称,并在其上加盖印章。署会议名称的一些公文无相应印章可盖和受传统规范格式限制的会议纪要无发文机关署名没有盖印,但仍受人信任。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某些普发性公文因有盖印不便而未盖印,由于其普发,使需执行的机关均有,可据以辨明造假公文的真伪。传真电报因其为事先联系好后点对点发送,即使不盖印,也不存在真实性受质疑问题。

关 键 词:公文  盖印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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