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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的法理——以司法实践为视角
引用本文:董韫斐.人情的法理——以司法实践为视角[J].科教文汇,2008(33):212-212.
作者姓名:董韫斐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摘    要:“人情”之于中国社会,不仅是一种行为模式,而且是一种评价正义与否的标准。中国人以法律是否合乎人情来评价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情况。本文认为法意与人情是统一的,只有法意与人情协调相融,社会才会和谐。我们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法意与人情有时会发生冲突。本文分析了法意与人情发生冲突的原因,提出法意与人情关系重建的途径。

关 键 词:法意  人情  法治  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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