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班主任的“五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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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玉华,刘三华.浅谈班主任的“五权”[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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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玉华 刘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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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鄂州泽林高中
(龚玉华),湖北鄂州泽林高中(刘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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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十几年班主任工作的回忆,使一些原来模糊的印象变清晰了,使一些原来零碎的材料升华出理性色彩,也使一些原来总是驻守在心灵深处的信念凸现出来。把这些印象、材料、信念加以总结归纳,就有了班主任“五权”观念。所谓班主任的“五权”,就是组织权、利益权、强制权、专家权、典范权。一、组织权所谓组织权,也可称为任命权。一个教师接受组织任命,到一个班担任班主任,就成为这个班的实际领导者,承担着统一协调该班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生活和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责任。作为班主任,怎样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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