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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的公共性质与社会责任——公共性:乡村教师的一个重要属性
引用本文:唐松林.乡村教师的公共性质与社会责任——公共性:乡村教师的一个重要属性[J].大学教育科学,2008(5):61-64.
作者姓名:唐松林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长沙410082
摘    要:乡村教师的公共性,其本质是知识分子的公共性。它是一种共享、联系与责任的性质,它与专业性是一个统一体,这是乡村教师发展的理论根基。目前的问题是,我们把乡村教师的专业性与公共性对立,一直重视其专业性而忽视其公共性,乡村教师被纳入一个丧失自我的片面强调其专业性的教育现代性发展模式,操作上出现了知识霸权与技术组织对乡村教师的支配。这样,乡村教师不仅失去了公共性、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用,而且也失去了自我发展的根基。我们一直责难的“乡村教师素质低下”问题,可能是一个研究视角所导致的问题。如果我们在强调乡村教师专业性质的同时,重视从社会学、人类学等视角探讨乡村教师的公共性问题,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乡村教师对知识的传播、发现、创造和社会影响的新形式,从而也使乡村教师的内涵更加丰富,如此才能彰显乡村教师之于农村的重要意义,才能使乡村教师发展形式多姿多彩,完成社会理想.辜蛋人雄幸福。

关 键 词:乡村教师  公共性质  社会责任  知识分子  教师发展  教育现代性  技术组织  知识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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