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民社会”名实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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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治勋.中国“市民社会”名实辨[J].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4,20(1):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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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治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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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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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中存在的关于中国有无市民社会及其名称认定的争论。通过理论的辩驳和事实的考察证明,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市民社会,而只存在国家一社会分离意义上的“社会”,且应正名为“民间社会”。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市民社会研究不致发生与原初理论的背离,才能准确把握中国社会发展的性质和阶段。这不仅是一个学术规范问题,对于我国当前的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这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基础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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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民社会 民间社会 名实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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