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知情权与娱乐化——访李希光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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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饶文靖.新闻知情权与娱乐化——访李希光教授[J].新闻界,2002(6):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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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饶文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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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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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新闻界突然出现了一种新现象,那就是媒体一方以各种利益相诱惑,买断他们认为能吸引“眼球”的新闻信源或者新闻线索。最早曝光的对新闻源头的买断,国内开始于2001年3月的雷锋塔地下迷宫开启。当时浙江影视文化频道买断现场直播权,很多新闻记者包括新华社和中央台记者都没有采集到任何新闻,随后新闻从业者认为即使媒体有直播权,但是新闻采访权不应该也不可以被买断。时间推移到2002年足球世界杯,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先是新浪网与搜狐网进行的中国足协世界杯指定网站之争,接着出现一些实力雄厚的体育类媒体买断一些球员的信息来源,打探“独家”消息,被买断的新闻源对外界严格保密。这些问题引起了新闻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但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现在就这一问题我们采访了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希光老师,请他就这个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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