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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为寄,杀之无罪”新探豭
引用本文:宋磊.“夫为寄,杀之无罪”新探豭[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12(2).
作者姓名:宋磊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089
摘    要:秦始皇会稽刻石中提出了“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许多学者都把它作为秦严惩奸罪的证据,这一观点值得商榷.种种迹象表明,“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应与秦始皇的幼年经历及晚年的心理状态有重要关系

关 键 词:秦始皇  会稽刻石  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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