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位数字表示法的建议》中的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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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厉兵.《关于一位数字表示法的建议》中的商榷[J].编辑学报,19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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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厉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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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朝阳门内南小街5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1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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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从总体精神来看,上文跟国家语委等七个单位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实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不对立,因为《关于一位数字表示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主张“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而《规定》的核心恰恰在于:一、倾向使用阿拉伯数字;二、使用要得体。“建议”的第6部分“结论”与《规定》也并无冲突。《规定》从人们长期习惯(包括外文)的写法考虑,才提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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