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产与行政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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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元洲.论司产与行政分离[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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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元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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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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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企业亏损或效率低的根本原因是“所有者缺位”及由行政官员充当所有权人代表所不可避免的“利益不相关”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独立司产组织以专司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在此基础上实行上下分股信托经营制,就可以一举实现国有独资企业的股权虚拟多元化,避免因强求合资及转让产权而造成国有资产不必要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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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司产 行政分离的必要性 分离方法 国有资产 人民公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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