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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儿童权”
引用本文:陈秦.还我“儿童权”[J].内蒙古教育,2002(5):36-36.
作者姓名:陈秦
作者单位:江苏
摘    要:美国教育家杜威说:“教育者要尊重未成年状态。”目前国际社会基本认同的童年概念包括:第一,必须将儿童当“人”看,即承认其独立人格;第二,必须将儿童当“儿童”看不能将其当作“成人的预备”;第三儿童在成长期,应尽量提供与之相适应的生活。这是精彩的忠告,又是让人深思的警策。教育,往往把儿童视作“待超越”的初始阶段,一个尚不够“文明”的低级状态。父母、教师总是焦渴地期盼着儿童能尽早摆脱幼稚和单薄,“从生命之树进入文明社会的罐头厂”(凯斯特纳语),尽早地成为和自己一样,“散发着罐头味的人”,继而成为具有进入…

关 键 词:教育  儿童  独立人格  成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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