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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取得时效的设立及其适用条件和范围
引用本文:杨伟荣.论取得时效的设立及其适用条件和范围[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1995(4).
作者姓名:杨伟荣
摘    要: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必要和可行的,关键在于对其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的严格界定。不能因噎废食,夸大其消极因素而忽视其积极作用进而否定取得时效本身,而应与诉讼时效相衔接构成完整的时效制度。

关 键 词:取得时效  “空的所有”  合法占有  善意占有  法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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