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格式应予规范 |
| |
引用本文: | 梁延平.公文的格式应予规范[J].天津档案,2006(2):9-9. |
| |
作者姓名: | 梁延平 |
| |
摘 要: | 公是一种具有规范格式的书,其格式主要包括以下要素: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机关、发字号、签发人、标题、正、附件说明、印章、成日期、主题词、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份数、印发日期等。当然这是从整体上讲的,并不是说任何种都要具备以上要素。有以下几个共性问题,需要引起我们注意。
|
关 键 词: | 公文 发文机关 规范格式 保密期限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主送机关 抄送机关 共性问题 签发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