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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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福海,宋振武.当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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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福海 宋振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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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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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本文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当是以素质教育和法学专业教育为主的职业前教育,而非纯粹的法律职业教育;教育内容应当以综合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为主,而非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主要应放在法律硕士阶段;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应当以国家统一的基本规格教育为主,特色教育为辅。对于当前影响法学本科教育的司法考试制度、职业准入制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应当根据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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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本科教育 卓越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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