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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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明.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对教师的基本要求[J].教育教学论坛,2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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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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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鲁东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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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前提是要有一大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双过硬的教师,偏废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高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目前法学教师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应转变,要通过代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到司法机关挂职等形式强化法律实践能力,尽快打造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践技能娴熟、法律职业道德高尚的全面发展的法学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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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用型法律人才 教师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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