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维度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理性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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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吉璟,韦吉锋.从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维度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理性审视[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4):8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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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吉璟 韦吉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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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西大学林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2. 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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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对经济上困难、生理上残缺、智能上低下而又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司法救助制度.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具有突出的特点即物质保障的现实性,法律援助主体的能变性,法律援助范围、对象和主体的宽泛性,并蕴含极为丰富的传统道德价值,展现极为重要的现代社会价值.一方面它体现仁爱积善,强调义务,淡泊利益,注重尊老爱幼;另外一方面,它实现和保障人权,凸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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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法律援助 特点 传统道德价值 现代社会价值 |
文章编号: | 1006-9410(2004)04-0088-04 |
A rational analysis of China's legal aid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al civiliz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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