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高收费带来的机会不均及补偿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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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向阳.高校高收费带来的机会不均及补偿对策[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27(8):137-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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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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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广东广州51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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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高等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各国基本上都实行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原则,私人接受高等教育需交纳一定的费用。我国从1997年开始,高校实施全面收费,并且高校学费上涨幅度和额度都比较高。这种高收费的现状带来了高等教育机会不均的问题。根据罗尔斯的“最小受惠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和高等教育收益正外部性的特点,需要实施补偿对策以扩大家境不利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补偿对策有三种:进行政策倾斜为农村地区的学生和城市弱势群体的学生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机会;建立科学的、多层次的高校收费制度;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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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收费 机会 补偿措施 |
文章编号: | 1007-1792(2007)08-0137-05 |
修稿时间: | 2007-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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