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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人和自然的辩证关系
引用本文:智青,悦宾.略论人和自然的辩证关系[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
作者姓名:智青  悦宾
摘    要: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实践主体与实践对象的关系。人产生于自然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同时又是自然界的改造者和驾驭者,人和自然是对立面的统一体。人化自然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趋势,但是,人化自然又不断地破坏着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关系,即生态平衡关系。研究人和自然的辩证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推动人类社会协调稳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人类对自身和自然界的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原始人不能把自己和外部世界区分开来,认为自然界就是人本身的世界,把主体和客体混为一谈,不能把人从自然整体中分化和独立出来。在他们看来,自然也和人一样,日月就是双目,四极、五岳就是四肢五体,把雨雪视为汗水,视风云为气、雷霆为声。自然不过是“人”的放大,人只是自然的缩影。但是,原始人要依赖于自然界,并且逐渐形成对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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