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通过的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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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明.非法通过的法典[J].中学政史地(八年级),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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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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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体系中设置民法的国家很多,但据说只有法国人在自己的民法典之前冠以一个皇帝的名字:拿破仑,这就是《拿破仑法典》,又称《民法典》。拿破仑在其生命的最后岁月里回忆道“: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夺取政权后,就下令组建民法典的起草班子,由四位法学家承担主要工作。起草班子工作效率很高,不到半年,就完成了草案并提交给国家参事院讨论。在随后近三年的时间里,国家参事院召开了107次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拿破仑亲自主持了其中的55次会议。虽然拿破仑没有受过任何法律教育,那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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