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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权与政府信息公开——从我国首例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案件谈起
引用本文:陈建云.采访权与政府信息公开——从我国首例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案件谈起[J].新闻记者,2006(10):70-73.
作者姓名:陈建云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摘    要:2006年4月,上海《解放日报》政法部记者马骋为了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传真了采访提纲,该局没有予以答复。随后,他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该局寄送了书面采访提纲,再次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马骋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由自己申请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经过认定,于6月1日正式受理此案。这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的案件。一周后,马骋突然以“放弃对被申请人的采访申请”为由.撤回了诉状。

关 键 词:《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新闻记者  政府部门  采访权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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