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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分类体系:开创专利分类体系新纪元
引用本文:朱雅琛,黄非.CPC分类体系:开创专利分类体系新纪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2):39-43.
作者姓名:朱雅琛  黄非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光电发明审查部
摘    要:从所使用的分类系统来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使用的是国际专利分类体系(IPC),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使用的主要是美国专利分类体系(USPC),欧洲专利局(EPO)使用的主要是基于IPC的欧洲专利分类体系(ECLA/ICO),日本专利局(JPO)使用的主要是基于IPC的日本专利分类体系(FI/FT),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使用的均为国际专利分类体系(IPC)。目前,世界上采用的专利分类体系主要包括IPC、USPC、ECLA/ICO和FI/FT。在上述各专利分类体系中,IPC被广泛使用,但其存在更新速度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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