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偷税罪的立法缺陷及修订建议
引用本文:唐战立.关于偷税罪的立法缺陷及修订建议[J].许昌学院学报,2001,20(3):106-107.
作者姓名:唐战立
作者单位:许昌师专,德育教研室,河南,许昌,461000
摘    要: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偷税罪的立法有三个缺陷有犯罪不可处罚的空档现象;扣缴义务人偷税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不构成犯罪;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的错误.建议从两方面修订简单的修订方式,在维持"数额加比例"的基础上,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01条进行修订;比较彻底的修订方式,废除"数额加比例"的规定,制定统一的处罚标准,累计计算方式可保留.

关 键 词:偷税罪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立法缺陷  处罚方式
文章编号:1000-9949(2001)03-0106-02
修稿时间:2000年10月9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