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名誉侵权中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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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力丹,王眉.博客名誉侵权中的法律责任[J].青年记者,2006(9):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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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力丹 王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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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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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博客的兴起,引发了诸多新型的言论侵权问题。例如相声演员郭德纲博客中的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原告则是相声演员、今年央视春晚语言类节目负责人汪洋。汪洋称,在今年1月的德云社新年相声专场中郭德纲指名道姓地提到“汪洋的老婆跟别人睡觉,汪洋因此要自焚”,这是对自己以及爱人人格和名誉的诽谤。汪洋表示,他要告郭德纲不仅仅是因为相声段子,还因为郭在博客里指名道姓说他不务正业。今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汪洋在起诉书中要求郭德纲公开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而且要求郭德纲在含新浪网在内的三个以上全国性媒体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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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名誉侵权 博客 法律责任 相声演员 名誉权纠纷 语言类节目 侵权问题 汪洋 负责人 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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