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法视野下贵州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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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伟.国际环境法视野下贵州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3,26(8):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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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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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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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艺术类)一般项目,贵州大学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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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落文化景观属于国际环境法中的"人类共同关注事项",并且对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利用,已有相关的国际环境条约涉及。贵州省有着丰富的村落文化景观,在保护与利用中反映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权与发展权上的矛盾。在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中,我们应该坚持国家环境资源主权原则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同时将软法性文件变为硬法性文件,明确各国在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中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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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落 文化景观 国际环境法 人类共同关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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