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谢锐勤,谢俊平.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思考[J].绥化学院学报,2008,28(1):22-26. |
| |
作者姓名: | 谢锐勤 谢俊平 |
| |
作者单位: | 1. 东莞市人民法院,广东东莞,523000 2.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510642 |
| |
摘 要: | 陪审制度萌芽于古希腊和古罗马,发展于英国,成熟于美国,变异于德国和法国,衰落于当令世界。其理论基础在于有利于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司法廉洁、普法教育。陪审制度在近现代社会遭到了来自理论和实践上的挑战,许多国家纷纷限制、削弱甚至废除陪审制。通过尝试从陪审制度体现司法民主的局限性、司法公正的乏力性、司法独立的空洞性、司法廉洁的不可行性、普法教育的缺陷性,质疑其存在价值,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废除人民陪审制的建议,从制度体系、人文传统、社会历吏、经济效益、发展趋势等五大因素进行了论证。
|
关 键 词: | 价值 质疑 废除 人民陪审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4-8499(2008)01-0022-05 |
收稿时间: | 2007-10-11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1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